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产品转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 一 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产品转型项目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营口市滨海路南139号
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厂房,面积3000m²,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将年产5000吨四氯化钛生产线改造转产为年产5000吨四氯化锆产品。建设三套四氯化锆生产线,采购石墨发热体、玻璃钢外壳、氯化炉底、过渡段、扩大段、中频加热装置、螺旋给料机、双螺旋加热混料机、四氯化锆收尘器、四氯化锆冷凝器、螺旋出料机、螺带混料机等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营口市滨海路南139号
联系人:关学勃 联系电话:18840735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意见、要求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五、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947681301@qq.com
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